(古晋28日讯)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直裁决,驳回陈长锋律师团申请准证撤销砂立法议会针对高庭判陈长锋保住州议员资格的判决的上诉,并喻令陈长锋律师团付5千令吉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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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立法议会撤销陈长锋埔奕议员资格后,后者入禀法庭,高庭裁决让陈长锋得以保住议员资格。砂立法议会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为此,陈长锋律师团入秉联邦法院,挑战砂立法议会上诉的资格,原因是砂立法议会未召开会议经82名议员同意。上诉庭裁决,虽然砂立法议会当时没开会通过82为砂州议员的同意,但仍有上诉的资格。

陈长锋的律师团不满上诉庭上述裁决,因此把案件带到联邦法院,但在今日遭到驳回。

这也意味着,砂立法议会针对高庭判决的上诉有效,案件将回到上诉庭继续审理。

联邦法院三司,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丹斯里南利阿里、丹斯里陈国华;陈长锋律师团队成员分别有黄庆伟、张守江、江丰年、陈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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