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美里26日讯)一名华裔老妪因非法拥有及滥用毒品,今日被推事判处监禁10个月,并在官员的监督下守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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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推事朱莱妮是经过多方面的考量,包括被告认罪和求情、案情、犯下的罪行及公众利益在内后,作出上述裁定。
据案情指出,来自马鲁帝的61岁吴姓老妪,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下被提控,并与刑事法典第12(3)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0万令吉、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女被告2016年10月17日早上10时30分在珠巴一间住家,被发现拥有1.83克的毒品,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监禁2年及在官员的监督下守行两年。
被告在2016年10月17日早上11时45分于肃毒组办公室,被发现体内非法注射有安非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
被告在第一项控状被判处监禁6个月,而在第二项控状则被判处坐牢4个月,刑期总共判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