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6日讯 )在大年初一开车撞弟弟,並拋汽油弹火烧伤侄儿的华裔男子陈添德,今日上午在杀人不遂的罪名下被提控,被告一共面对两项控状,但嫌犯否认有罪,法官允许他以1万2000令吉保释外出,並订於3月2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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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是於大年初一(16日)午夜12时许,在武吉仕砵柏达纳花园住家发生。被告陈添德疑因商业纠纷向弟弟陈添文(53岁)寻仇,开车到弟弟住家,撞向当时在烧金纸的弟弟,並朝弟弟一家拋掷数颗汽油弹,弟弟的长子陈兴旺(24岁)瞬间变成火人严重烧伤。

警方事后逮捕5人协助调查,后4人(事主二哥的4名孩子)被释放,转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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