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警押送被告(右)进入法庭聆审,被告以衣服掩脸,迴避摄影镜头。

(麻坡21日讯)  居鑾一名已婚地砖承包商被控致死女友案,法官今日以控方没有足够表面证据来证明被告谋杀女死者,將谋杀控状改为误杀后,被告俯首认罪,被判入狱18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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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现年47岁的被告陈建发(译音),被控于2014年6月24日,凌晨12时至上午8时之间,在居鑾优景苑(Taman Saujana)一所民宅內,误杀新加坡籍女子吴宝妹(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麻坡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哈丽惹今日宣判前表示,基于控方没有足够表面证据来证明被告谋杀女死者,相关证据却足以证明被告涉及误杀,因此她將被告之前面对的谋杀指控改为误杀。

被告代表律师威杰惹南要求法官提供一些时间来为被告准备求情內容,案件展延近一个小时后才宣判。

威杰惹南在庭上为被告求情时透露,事发时,被告是在酒醉不清醒的情况下与女死者发生爭执,隨后在混乱中导致女友丧命,被告事后对自己的上述所作所为深感懊悔,並向死者家属道歉。

他说,被告並没有任何案底,与妻子育有4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家庭重担全落在妻子身上。因此要求法官从轻发落,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主控官则说,基于被告导致他人死亡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她要求法官对被告施以重刑。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宣判被告入狱18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资料库:疑感情问题爭吵

2014年6月24日,傍晚6时30左右,吴宝妹的子女发现母亲毙命在优景苑住家的睡房床上,身边有多个枕头,身上盖被,房间冷气仍开著。

验尸结果显示,吴宝妹是窒息而死,没挣扎痕跡,不排除她是在昏睡中身亡,怀疑是被人用柔软物体如枕头,摀住脸部导致窒息,右脸有轻微遭挤压痕跡,但身上各处没伤痕。

吴宝妹是兼职会计师,之前曾做小生意,財务状况不错,约10年前与前夫离婚,与4子女一起生活。

根据居鑾警区主任莫哈末拉汉透露,陈建发与女死者同年,认识数月,不清楚是否为男女朋友关係,偶尔会在女死者住家留宿,都睡在楼下客厅,並有住家门匙。事发前一天,2人才从吉隆坡回来,陈建发当天在女死者家留宿

警方调查显示,吴宝妹及陈建发曾有爭吵,相信和感情问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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