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讯)推事庭宣判,两名涉嫌在淡江大使路大道(DUKE)危险驾驶,导致3人丧命的迈薇轿车司机罪名成立,判处3年监禁及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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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兹尔菲纳是基于辩方无法在最后辩护阶段挑起合理疑点,因此对被告39岁的西蒂诺爱妮及34岁的菲扎作出上述裁决。
兹尔菲纳说,两名被告在自辩时口供反复,只是一味否认控状。为此,他谕令两名被告,如果无法缴付罚款,将以2年监禁取代,而且他们的驾照也被吊销5年。不过,推事庭批准两名被告暂缓刑期,以等待向高庭上诉的结果。
此外,推事庭将两人各9000令吉的保释金提高至1万4000令吉,同时必须到临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
西蒂诺爱妮任职餐厅主管,菲扎是自雇人士,他们于2015年5月2日被控危险驾驶,失控撞向一辆四轮驱动车,导致车内35岁司机鲁尼占当场毙命,其27岁妻子诺娃莎菲德里和6个月大婴儿诺菲鲁扎在送院途中不治,他们均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5月2日凌晨12时31分至12时35分,在淡江大使路大道第6公里处危险驾驶,导致他人丧命,他们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10年监禁,以及罚款最高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