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笃30日讯)一名外籍男子持土制枪蓄意射伤他人,于昨天被控上此间法庭时,遭法官再尼费沙以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判监禁7年,刑罚期由被捕当天算起,之后交由移民局作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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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主控官兼古纳警长罗米指出,被告是于去年6月11日凌晨3时30分,携同其友人共乘一辆国产车花蝴蝶,来到此间一家夜店前的五脚基,当时坐在后座的被告,从车窗掏出一把土制枪,向一名持难民证的20多岁外籍男子开了一枪,使其身受重伤,另一友人则取出武士刀,下车追砍受害者与他的友人。
受害者等人惊慌而逃,幸好之后及时被送院救治,才保住性命。
拿笃警方刑事调查组在掌握可靠的线索后,于同一天傍晚5时10分,在此间一个油棕园展开“雷霆扫黑行动/侦查行动”,并以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成功逮捕被告,但之后转为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提控被告上庭治罪。
据悉,被告为26岁的汤姆斯-马林-佩特鲁斯(Thomas Marin Petrus),在其被判刑的条文(324条文)下,任何被告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最久10年、罚款或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