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笃廿六日讯)配合沙巴东部安全司令区(东安局)常例联袂行动,拿笃野生动物局(野生局)于昨晚约10时30分,在斯里柏丹纳路段国油油站对面公路,成功侦破一宗私自非法拥有活鳄鱼幼崽的案件,高达630只的小鳄鱼被起获,同时也逮捕了一名女嫌疑,目前正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Advertisement
据拿笃野生局主任西尔维斯特披露,此630只幼鳄身长平均是2到6呎,种类全部为铜鳄,是于一辆长途巴士行李箱内查获,在被发现时,是分别装在18个宝丽笼箱和塑胶笼子里,经调查之下,发现为一名大约40岁的友族女子为该辆巴士的乘客所拥有,但她无法向当局官员出示任何合法证件,以作为拥有这批幼鳄的合法性,因此当场被扣留问话,并之后当局向警方报案及正式逮捕该名女子,以作进一步的调查。

西尔纳斯特称,他们是接获来自警方及民众的投报后,赶到东安局在上述地点所设的检查站,向有关被拦截的长途巴士进行调查。跟据初步调查发现,这些幼鳄都是来自本地的,并打算运往亚庇,而该辆长途巴士当晚是从斗湖往拿笃的方向行驶,相信继续往山打根路后,再直接北上首府亚庇市。
他说,其部门目前援引1997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41(2)条文扣查该女嫌疑及跟进调查此案件。他说,在此条令下,一旦被告被控罪成的话,将在同一法令(非法拥有受保护野生动物)第41(1)条文下被判刑,其刑罚为罚款3万至10万令吉之间或监禁6个月至5年之间,抑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当局将向法庭申请处置这些鳄鱼,比如拍卖给像山打根鳄鱼养殖场或动物园等,然后所得的盈利全归政府当局所有。他指出,任何野生动物或受保护动物,都必须向野生局申请相关的准证,否则将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