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25日讯)新年財发不著,人先遭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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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一名华裔男子瞄准年关迫近,办入大量爆竹及烟花准备大发新年財,惟却遭怡保警方先行一步逮捕,同时充公50种价值约5万令吉的爆竹及烟花。
警方收到情报,周三(24日)晚上约11时拉队取缔怡保兵如港一间单层排屋,并在该住家的客厅、房间及厨房搜获大批爆竹及烟花,当场扣留54岁的华裔商人。

50种爆竹及烟花,其中有「妙妙棒」、「炸珠大地花开」、「发財树」、「红炮」、「满地红礼炮」、「大龙蛋」、「小锥型烟花」、「混合烟花」、「一號双响」、「小花筒」等。
怡保警区主任莫哈末阿里助理总监周四召开记者会时说,警方展开取缔时,嫌犯夫妇及及儿子均都在场。
出席记者会有怡保警区副主任阿都拉尼警监及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主任玛希里副警监。
他表示,调查发现,嫌犯没有买卖和拥有爆竹及烟花的准证,后者是透过中间人取货,准备乘农歷新年来临前出售。警方目前还在调查货品的源头。

「这批爆竹及烟花的价值大约5万令吉,主要是供应怡保一带的市场,我奉劝民眾若无准证,就勿买卖和拥有爆竹及烟花,否则被视违例。」
他也指,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向法庭申请延扣嫌犯1天以助调查,并將提呈完整报告予副检察司,以决定要否提控。
他说,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將可判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