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现场的死者遗体。

(拿笃十七讯)拿笃往东谷6公里今早6时20分左右发生一宗途人被撞死后,遭肇案者弃于案发现场逃逸的死亡车祸,目前警方正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造成他人死亡)跟进调查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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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笃警区主任韩沙阿末助理总监披露,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死者当时在往拿笃市区中心方向的左边路肩马路时,不小心被后面驶来的车辆撞到,结果死者头部重创及右肩骨折,当场毙命。

他续称,撞死死者的司机并没有留在现场,并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来投案。因此,民众如有相关的线索,请拨打拿笃警察局电话(089-881255)或调查官奇米尔警长(Tuan Kemil 014-6584277)协助调查。

他披露,死者为一名22岁本地巴夭族男子,名字叫马兹兰·阿末(Mazlan Bin Ahmad),生前居住在案发现场不远的甘榜沙巴峇鲁,为一名还在待业的友族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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