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7日讯)公正党雪州行政议员聂纳兹米涉非法集会被判罚款1500令吉案件,上诉庭今日驳回总检署要求加重刑罚的上诉。

Advertisement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一旦国会议员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其议员资格將被取消,並且无法参与下届大选。

隨著上诉庭今天驳回总检察署上诉,聂纳兹米保住其议员资格。

聂纳兹米是被控於2013年5月8日晚上8时30分举办「505黑色集会」集会,没有在10天前通知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牴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並可在该法令第9(5)条文下被判。

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第9(1)条文,主办单位须在集会10天前,以掛號信、快邮或亲自將信函呈交给警区主任。2012年和平集会第9(5)条文则阐明,任何牴触第9(1)条文者,可被判最高罚款1万令吉。

高庭於2016年12月8日判处聂纳兹米罪成,罚款1500令吉。不过控方对于有关刑罚不满,而提出上诉,要求加重刑罚。

前一篇新闻法庭不可指使部长採取行动 消费人起诉国能案遭驳回
下一篇新闻高空掷椅砸死少年案 警方查5人DNA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