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4日讯)38岁移民局官员被控2项贪污及18项洗黑钱罪,20项提控涉及数额高达937万7899令吉。其妻和胞姐也涉嫌串谋洗黑钱,前者面对5项提控,后者则面对一项提控,案件將在2月12日过堂。
3名被告今早被反贪会押往亚罗士打法庭面控,他们皆否认罪名。
首被告莫哈末凯里的2项贪污罪控状指他于2015年7月16日早上11时7分和6月19日下午1时18分,在双溪大年丽雅园马来亚银行,身为布城移民局总部外籍服务部门官员,通过银行匯款方式,分別向2名男子索取10万令吉及5万令吉贿款,作为快速批准外劳准证申请用途,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项条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判刑。
另18项控状则指他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洗黑钱,涉及数额高达922万7899令吉,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下被控。
与串谋妻子胞姐
第2被告诺罗斯金是首被告的妻子(38岁,家庭主妇),她面对5项提控。控状指她于2016年4月7日至11月14日期间,与首被告串谋,通过本身银行户头,接受非法活动所获的249万8000令吉。
第3被告胡再娜是首被告的胞姐(49岁,护士长),被指于2016年6月9日与首被告串谋,通过本身银行户头,接受非法活动所获的50万令吉。
3名被告代表律师利达在求情时指,首被告和第2被告育有2名年幼儿女,小儿子只有9个月大。首被告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支柱,对方在接受反贪会调查期间,其银行户头及资產已遭冻结,希望法官能够减少保释金数额。第3被告也同样以家庭经济状况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数额。
承审此案法官阿兹曼最终把首被告的20项提控保释金数额,从1020万令吉减少至160万令吉,第2被告诺罗斯金及第3被告胡再娜分別获得法官批准各以2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
据了解,被告週五也会被押往北海法庭,面控其他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