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提醒,僱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措施,其实早在今年1月1日就要正式落实,但基於业者强烈要求展延,政府才將该措施展延至2018年1月1日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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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政府从2016年3月25日就已经议决了「僱主强制责任制」(EMC),即僱主必须承担每一名外劳的人头税,然而政府將执行期展延至明年,已给了业者长达一年半的缓衝期,让他们准备適应新措施。
他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况且获批僱用外劳的僱主也必须签署宣誓书(Aku Janji Majikan),而该宣誓书也清楚阐明了,僱主从2018年1月1日起责任承担外劳人头税。
里察烈强调,虽然「僱主强制责任制」是於明年生效,但该措施適用於任何一个在2017年2月1日前僱用外劳的僱主。
他指出,从2017年2月一日起,国內已有5687名来自各行业的僱主签署了上述宣誓书,涉及的新外劳多达16万131名。
他说,截至12月19日,国內还有522名僱主(涉及1万1514名新外劳)已获得僱用外劳的批准,惟还未签署宣誓书,相关机构接下来將会要求僱主签署该宣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