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2日讯)警方將在明日针对国家银行90年代炒外匯亏损案,向前首相敦马哈迪录取口供,以展开调查。
马哈迪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证实,警方將在明日(週三)下午2时,在马哈迪位于布城的首要领导基金办公室,向马哈迪录取口供。
他说,届时,马哈迪的律师团,包括他本人,也会在场。
「我们都会在,整个律师团队,我们3名律师都会在场。一些会在(马哈迪的)办公室內陪同他录取口供,一些会在他的办公室外。」
「他已经是名92岁的老人了,所以我们不会让他到警局录取口供,警方会上门录取口供。」
另一方面,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指出,警方已成立专案小组著手调查国行90年代炒外匯亏损案,目前专案小组正分秒必爭地进行所需要进行的事。
弗兹今日为第29届全国辅警常年大会主持开幕仪式后表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也暂不便公开此案的调查进度。
针对警方是否会针对马哈迪发表被指侮辱武吉斯人的「武吉斯海盗论」传召他录取口供,弗兹则说,这得视查案官的调查进度,但警方最终会传召敦马录取口供。
至于警方已收到多少宗有关敦马「武吉斯海盗论」的投报时,他称,警方確实有收到一些投报,但他当下无法告知一个准確的数字。
国家银行炒外匯案皇家调查委员会是在11月30日於国会下议院提呈听证会皇委会报告,报告点名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及时任財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需为这起90年代的丑闻负责。
皇委会调查报告认为,国行炒外匯面对严重亏损,马哈迪应该是知情的,惟马哈迪在此丑闻中所扮演的角色,需做进一步的確认。
报告指出,儘管马哈迪一再强调国行外匯交易是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发生,然而皇委会却不认同这点。
报告说,作为当时的首相,马哈迪不可能不知道作为政府银行的国家银行的净赚余额。
报告还建议以《刑事法典》第417及418条文(欺骗)调查此案,在第417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第418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