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一名王姓男子去年1月经由脸书认识被害少女,隔天就去少女家找她爱爱,少女母亲突然返家按门铃,王男一度不停止,后则躲在墙壁与衣柜缝隙间,遭母发现追问,王男歹势回说:「阿姨,不好意思」就走人,母亲检查少女身体,闻出有男性分泌物味道,愤而提告,法院依对未满14岁性交罪判处3年4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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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王男(19岁)2016年1月透过共同友人,认识被害的国中一年级少女(13岁),王男当时直接问她几岁、是否为处女,隔天少女在网路购物,却误传地址给王男,王男立即表示要去少女住处找她,到了少女家,就对少女指交并爱爱。
不料两人做爱到一半,少女母亲突然返家按门铃,王男一度不愿停止,直到少女说要帮母亲开门才罢手。
母亲进门发现少女仅穿一件盖住臀部的长版上衣,还发现王男躲在衣柜跟墙壁夹缝间,于是质问王男是谁,王男仅尴尬回说:「阿姨,不好意思。」随即溜出少女家。少女母亲赶紧问女儿有无被侵犯,少女却不回答,母亲因此要少女躺在床上,开始检查身体,闻出有男人分泌物的味道,才知道女儿已被王男染指,愤而提告。
法院开庭时,王男辩称以为少女已18、19岁,还说是少女主动脱衣还磨蹭他,但法院基于王男过往未成年时,就曾跟未满14岁少女性交,遭裁定保护管束,此次岂会不注意,又少女稚气未脱,当时脸书还用身穿国中运动服的大头贴,认为王男应知道少女未满14岁,依对未满14岁性交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