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斗湖28日讯)在社交交流平台WhatsApp群组上疑散播不实消息,破坏个人名誉,仙本那女老师今天成为马来西亚因使用WhatsApp不当而被控告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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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6岁,是仙本那乡村及区域发展部旗下社会发展局(KEMAS)幼儿园的一名职员。
今天,来自布城马来西亚多媒体通讯部的副公共检察司莫哈末索毕安宾查卡里亚,依法将她控上斗湖地方法庭,她在庭内表示不承认有罪,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批准她以一名仙本那有固定地址的本地人以2500令吉保外候审。
法庭决定2018年1月31日再过堂择定审讯日期,期间她可以委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根据资料,女老师被控于2014年12月11日上午11时45分,使用WhatsApp社交交流平台,清楚明确地在某个群组上散播不正确的消息,其意图是要让某些人感到不愉快。
该则短讯并在当天下午1时,在沙巴州仙本那县中央医院被人阅读,因此触犯了1998年多媒体通讯法令第233(1)条文,此罪行可以在同法令233(3)条文下被控。
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又或两者兼施。与此同时,若其行为持续地进行,被告甚至有可能在每一项过错下被罚款最少1千令吉。
索毕安陈述,被告人在群组上指一名驾驶黑色宝腾、来自仙本那西母奴村的男子是一名“强奸者”,并要大家通知家人朋友当心。
索毕安庭后也表示,被告是马来西亚首宗在WhatsApp平台上因发表不当言论被控的人,因为WhatsApp平台不是被告与对方两人的私事,是全组人都能阅读到的消息,而且还可以被传播。
被告散播消息之前,已经在上述幼稚园担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