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诗巫31日讯)于2016年涉嫌诗巫夜市命案的2名男子保罗(现年31岁)及吉米(现年23岁),获得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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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被控于2016年3月30日晚上8时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5时08分,在诗巫夜市致死伊班青年卡本尼思拉地。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死刑。不过辩方在自辩时,挑出疑点,所以高庭法官拿督李兴长,于今早宣判两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获得当庭释放,2人在庭内也欢喜地与代表律师拥抱及道谢。
有关案件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16人出庭作证,包括医务人员、警员等。2017年8月3日,高庭裁决2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并定于8月14日至15日自辩,辩方各自传召2名被告。
今日为案件下判日,在高庭法官长长约5分钟的判词中,曾提及控方没有合理及确凿证据可证明死者是被2名被告致死;同时,死者和2名被告之间也没有怨恨。因此认为辩方自辩时,成功挑起疑点,所以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此案开审期间,诗巫高庭法官拿督李兴长、副检察司莫哈末达利菲、2名被告辩护律师王连义及佛斯德、法庭职员及警员近30人,也于今年1月16日,前往诗巫夜市,以了解命案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