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13日讯)来自雪兰莪州女教师被控贩毒案审讯告一段落,高庭今裁决被告贩毒表罪不成立,惟被告则在拥有毒品控状下表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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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鬼门关的被告苏海拉阿都拉(四十岁)闻判后落泪,承审法官周赐和将案展下周一(十六日)续审。
被告乃被控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廿七日上午十一时十五分,在亚庇国际机场第一终站,贩运959.5克冰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是在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被提控后,一直遭延扣迄今,案于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开审,控方证人大约十二人。
高庭法官周赐和宣读判词,仔细分析证人的证词和案情后,裁决被告表罪不成立,唯在拥有毒品情况下表罪成立,即修改以上控状从39B条文,改为被告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r)条文,须出庭作出答辩。
然后,法官批准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拉比星的申请,将案展三月十六日续审,聆审被告的自辩证词。
本案主控官为关税局副检察司纳西阿米佐哈利,他今天不克出庭,由副检察司娜蒂雅代表出庭聆听法官宣读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