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5日讯)涉嫌性侵养女长达8年的华裔牧师,今早被控强迫受害者进行口交及触摸其私处等两项控状,惟他皆不认罪;由於案情严重,法官不予以保释,並择定12月4日过堂!
48岁的被告梁寮(译音)於今早被押往布城司法宫的性侵儿童案特別法庭面控,2名华裔男女相信为其亲友,也到场给予支持。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於2011年11月,在八打灵乌达玛的单位內,在当年11岁的受害者不情愿之下,將其性器官放入受害者的嘴巴,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7(a)条文,並可在第377(c)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少於5年及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控於今年10月7日下午1时,在八打灵乌达玛的单位內触摸受害者(17岁)的私处,因而抵触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將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听过两项控状之后,皆表示明白,但都摇头表示不认罪。
法官杨扎丽达经过考量后,不允许被告保释外出,並择定此案於12月4日过堂。
国內首间性侵儿童案特別法庭是於今年6月22日正式启用,首宗案件於7月4日进行审讯。
性侵儿童案特別法庭与其他法庭有所不同的事,该法庭將採用法庭视像与录音系统(Court Recording and Transcription,CRT),受害者在出庭供证时,都无需和被告有直接的接触。
此案中的受害者(17岁),是在9岁那年被中国籍母亲寄託在牧师家养育,孰料到牧师家中不到半年,竟被牧师以协助洗澡为由非礼,搓揉女孩的私处。
不仅如此,她声称,自此以后的8年间,该牧师长期在家中对她说黄色笑话、偷拍她洗澡、经常以手指深入其下体、要求她一起赤裸入睡,更多次指示协助他自慰。
今年已17岁的少女,在10月7日又再遭牧师非礼时企图反抗,结果反被殴打,更威嚇她不许声张否则將再次毒打她,少女因此在隔日清晨逃走,才揭发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