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哪里!妈妈,你又在哪里?」马来熊神情忧伤地待在笼子里,虽获救了,但回家的路,在哪里?

(吉隆坡13日讯)不法份子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出售野生动物,令大马野生动物保护局大为震惊,並立即展开「獠牙行动」,逾两个月內成功侦破5宗案件,逮捕7名嫌犯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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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网上非法售卖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日趋严重,该局执法组遂成立一支特別小组,在半岛多个地区展开「獠牙行动」(Ops Taring),並追缉不法分子的身份。

「獠牙行动」主要將目標锁定于透过网络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从今年1月2日展开至昨日为止,当局前后在汝来、安邦、加影及文冬地区展开5次突击行动,並逮捕7名嫌犯。

动物种类繁多

同时,执法官员也在多次行动中,成功起获一只铜鱷(Buaya Tembaga)、2只黄喉貂(Mengkira)、20只长尾鸚鵡(Burung Bayan)、28只短尾鸚鵡(Burung Serindit)、一只黄冠鵯(Burung Barau-barau)、3只老鹰、3只豹纹猫(Kucing Batu)以及一只马来熊(Beruang Matahari)。

该局执法组主任阿都卡迪尔透露,当局相信已成功捣毁不法集团的枝椏,虽然透过网络出售野生动物的情况越趋增加,但他表示一切仍在当局的控制当中。

此外,截止目前为止,当局已鑑定11个「面子书」账户,涉嫌非法售卖野生动物,分別是Pasar Unggas Malaysia、Kedai Burung Malaysia、Pasar Haiwan Malaysia(ORIGINAL)、Musang Pandan Malaysia、Pasar Burung Malaysia、NLF PET TRD、Forever Pet、Mbah Dukun、Musang stylo、Dinend Sivali以及Bany Isz。

除了上述的逮捕行动及起获数据之外,执法官员也在这为期逾2个月的行动中,充公了3辆相信是嫌犯用以载送野生动物前往交易的交通工具。而当局是援引《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110条文,採取这项行动。

他也指出,任何被发现捕猎、收藏或拥有全面受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士,將在该法令第68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將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吁民提供情报

「至于在没有执照下,猎捕或拥有受保护动物的人士,则抵触了该法令第60条文,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因此,阿都卡迪尔也劝请民眾不要隨意购买来歷不明的野生动物。

任何合法卖家都必须拥有野生动物保护局所发出的准证。

他警告,若情况越趋严重,最终「吃亏者」將是买家,因为当局或不再发出特別准证或执照,让人们合法拥有野生动物。

无论如何,他也、呼吁任何知悉野生动物买卖情报的人士,可致电该部1-300-80-1010或1800-88-5151,提供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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