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庇十七日讯)中年渔夫被控强奸十六岁少女夺去红丸,改变初衷认罪后,被判入狱十八年及鞭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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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迪达密,五十九岁,被控于去年九月七日下午五时卅分至六时卅分之间,在亚庇西加麦一间廉价酒店房内,强奸一名十六岁少女而触犯刑事法典376(1)条文。
被告于去年十月五日被捕而于去年十月十三日被控时,否认有罪而获准以一万令吉及二人保释,后来未能履行保释条件下一直遭延扣候审。
今年七月廿七日开审日被告表明认罪,声称要延聘律师为他求情,直到今天仍无代表律师,而自行提呈求情陈词。
他表示他妻子逝世后,他负责扶养三名子女的责任,对于此案,深感后悔,保证不再重犯。
副检察司哈菲莎指出,被告是趁受害人到亚庇市区探访亲友时,将她带到酒店,强行奸污了仍是处女的受害人。
哈菲莎说,受害人乃趁被告打开房门时逃出酒店,举目无亲,跑到附近默迪卡大厦去求救,遇上好心人带她去报警,然后被安排进医院检验,证实处女膜破裂出血,私处有两处裂痕,呈七点钟及九点钟方向。
她说,警方根据线索,在古打毛律甘榜南巴央被告家中将被告逮捕。
法官艾奴莎玲宣判如上述,被告刑期由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