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隆坡16日讯) 高庭今日裁决,前董总主席叶新田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0天,即日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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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叶新田不愿向法庭道歉,因此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费鲁兹宣裁决叶新田藐视法庭成立。
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法官今日给予两次机会要求叶新田向法庭道歉,可是叶新田表示如果自己道歉將影响自己的上诉,因此不愿向法庭道歉。
他指出,高庭法官在裁决后,叶新田的代表律师即刻向法官提出暂缓令的申请,以暂缓执行有关监禁刑罚,惟法官拒绝其暂缓令申请。
因此,叶新田即日起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