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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宜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今天正式生效的《1967年报穷法令》,预计將能够把国內的破產案例减半至每年1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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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目前,报穷局每年所处理的破產案例达2万宗。

「这是因为修正后的法令,將申请破產的最低债务门槛,从原有的3万令吉提高至5万令吉,债主不能邀请法庭宣判社会担保人破產,以及增加了自愿债务重组的条文。」

阿莎丽娜今天宣布这项法令生效时,如是指出。

她也说,法令也首次加入自动解除破產的条文,这与政府希望让破產者重新为国家经济做出贡献。

阿莎丽娜指出,法令的生效也协助社会担保人、逝者、残障人士及患有重病者解除破產。

她指出,在增加65名临时职员及120万令吉开销下,报穷局已申请在明年解除1万宗涉及上述人士的破產案,而她也將在与报穷局协调后,再向內阁提出解除4万总破產案,以申请高达400万令吉的额外开销。

她表示,在法令生效日前宣布的上述4类破產者,只要债权人不反对,就可向报穷司申请解除破產信。

2013至2017年8月,全国共有2万3036名年龄介于25至34岁人士为破產人士,25岁及以下的破產人士则有11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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