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晉27日訊)涉嫌与14岁学生车震的狼师,今日扣押期届满后,被带往古晋地庭面对2项控状。51岁的被告今日不认罪,地庭法官达央今日裁定在2017年10月17日预审文件处理,同时不能被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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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被告慕海尼,共面对2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8月份,约中午12时30分至中午2时期间,在新生村的某超级市场后的停车位,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奸她,此案受害者一名14岁又6个月的女生,因此抵触形式法典第376(2)(d)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成,刑罚是监禁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10年,同时也将面对鞭刑。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9月14日,约上午11时40分至下午4时,在新生村的某超级市场后的停车位,强奸同样年龄14岁又6个月的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0年,同时也将面对鞭刑。

据悉,此案受害者母亲在获知女儿被狼教师奸污后,向警方报案,警方在2小时后将涉案的狼师逮捕查办。

被告为巴达旺区某小学的教师,而此案的受害者是他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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