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4日讯)轰动一时的警长枪杀女友一案的嫌犯莫哈默苏菲安,今日被带往三马拉汉法庭,但基于化学报告和死者的验尸报告未出炉,三马拉汉庭推事于今日判继续扣押,并将案件定在9月21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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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于2017年5月21日,约下午3时15分,在西连的甘榜卡凯的一户住家内,被告涉嫌枪杀女友,并在逃亡数小时后,成功在一商业中心遭警方逮捕,同时起获命案凶器的抢和子弹。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另外,一名李姓被告(29岁)因涉嫌与同谋莫哈默再德西迪(34岁)合伙抢劫一案,李某被告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获释。另一名嫌犯莫哈默再德西迪则在审讯期间废保,目前仍遭通缉。
两名被告被指于2016年7月23日下午时分,在广利银行路一单位前,利用巴冷刀抢劫24岁的受害者一台手机,以及内含有银行卡的红色包包。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并同读与同一法典397条文下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