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再娜阿末展示当局整理的调查。

(本报亚庇9日讯)州社会发展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再娜阿末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政府不能将无国籍及无身份证的海民(泊劳勿族,Bangsa Perahu)送到“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DESA BINA DI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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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符条件被送到“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者,包括:(1)在183条法令第二条文(orang-orang papa 1977)、(2)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3)拥有身份证、(4)年纪从18至60岁之间、(5)拥健康的身体、(6)没有精神问题、(7)没有肺痨病。

她表示,沙巴社会问题也关系到海民孩童的活动(亚庇、山打根及斗湖)。该海民孩童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接受到教育、父母身份不详、没有身份证及国籍。

她说,协助海民孩童不在社会福利局管理范围,因这关系到国家宪法、法律及政府。如果处理不当,会成为计时炸弹。

除此之外,政府受到国际非官方组织以及联合国属下的难民最高专员属施压,以接纳他们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她补充,该海民孩童在沙巴的课题,需要全面性的去处理及讨论,并要在中央政府讨论,因这涉及基本权利及公民权。这事件非常严重及受关注,因菲律宾及印尼,也不接受该无国籍及身份证的海民孩童,成为他们的公民。

她解释,移民局将会进一步的处理该事,因该海民孩童都有行乞的活动。

她表示,“沙巴州联邦乞丐自强收容中心”接收被家人遗弃的公民、没肺痨病的及被家人排斥的老人。政府也依照相关的法律来处理老人及精神病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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