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日讯)根据本报姐妹报婆罗洲邮报所获得的消息,将被派往英国伦敦研究“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砂拉越法律队伍,将于本月16日飞往伦敦进行4至5天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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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队伍是由砂拉越法律顾问拿督冯裕中、砂拉越州立法议会副议长拿督泽拉瓦和砂拉越总检察长所组成。
砂首长拿督阿玛阿邦佐哈里日前透露,砂拉越将委派一法律团到英国伦敦,考察和探讨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与本州权益有关的任何参考资料,而这个队伍将由砂首长署(法律、州与联邦关系及计划监督)助理部长莎丽花哈西达所领军。
他指出,砂州政府将继承已故前首长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迪南沙登的斗争,争取砂州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被赋予的权利,因此派遣法律团前往伦敦,寻找相关参考资料。
“这个协议不仅仅是一个协议,我们要获得正确的事实,因为如果我们想要提出要求,我们必须做足功课,否则我们无法一击即中。”
领海法令疑侵犯砂沙权利
上个月,莎丽花哈西达表示,砂拉越州政府正在研究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已经侵犯砂拉越权益的2012年领海法令。此法案已在国会中通过。
“我正在研究各种法律,包括被认定侵犯本州权利的2012年领海法令,这些研究结果将提交给联邦政府。”
她也透露,将在开斋节之后,到海外进行有关法令的考察工作。
2012年6月22日,2012年领海法令生效后,砂、沙两州的领海管辖范围被限制在距离海岸线3海里(5.5公里)范围内。这意味着,砂拉越在渔业、海洋和矿产资源的权利,以及海洋地区的旅游景点等的权限,被限制在距海岸线的3海里范围内。
2015年12月8日,砂副首长丹斯里占玛欣在砂州立法议会提呈动议,要求此事进行审查,得到全体议员的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