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山打根廿九日讯)一名巫裔男子因涉及利用腰带虐打其两名女儿,因而遭到警方逮捕并以两项虐待儿童罪名控上法庭,山打根推事霏娥莉杰费里就两项罪名判处被告监禁十二个月,刑罚将会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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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默尤诺斯(卅七岁)因抵触2001年儿童第31(1)(a)条文,若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两万令吉获监禁不超过十年,或两者兼施,承审推事霏娥莉杰费里在庭上聆听审讯后,判述如上。
根据主控官陈协华助理警监在陈述案情时指出,被告于今年6月17日下午3时在其位于甘榜努努安岛的住家利用腰带虐打其八岁及十二岁的女儿,而受害人母亲既被告妻子亦曾经试图阻止被告的恶行但却失败,被告则多次无缘故及因小事儿虐打其孩子。
原告就此事向警方投报,而警方亦成功于6月22日下午3时在拉卜路十哩双溪巴当路附近逮捕被告,并正式提告。
被告于今日在庭上受审时俯首认罪,判述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