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5日讯)少年与13岁少女发生超友谊关系而被控强奸的案件,原本订于今日在此间地方法庭过堂,但基于少年目前仍然在沙巴感化院服刑中,没带来诗巫法庭面控,因而案展至3月27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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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该名涉案的少年才17岁又10个月,他被控于2014年2月份晚上10时,在福州街疑强奸一名13岁少女。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并被控上庭。

少女于2014年10月4日诞下一名女婴,少年于今年2月25日出庭面控时认罪,唯需等待身世报告,案件展至3月5日再过堂。

今日,由于被告没有带来诗巫法庭,案件唯有展至3月27日。

据了解,该名少女于2014年10月4日诞下一名女婴,目前已4个多月大。少年曾经涉嫌另一宗强奸案,被送往沙巴感化院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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