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16日讯 ) 美国司法部针对一马公司最新行动,首次点名大马「一號官员」(MO1)夫人,指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曾被她挪用,来购买价值2730万美元(约1亿1552万令吉)的22克拉粉红色钻石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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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遭挪用的德意志银行贷款,则让「一號官员」妻子购买了27款18K黄金项链与手链,总值130万美元(550万令吉)。这些买卖的经手人,正是刘特佐及其助手陈金隆。

在美国司法部公佈的长达251页文件中,共13次提及大马「一號官员」妻子。根据文件,早在2013年6月2日,刘特佐联络纽约顶级珠宝设计师洛兰施瓦茨,向他购买一颗18克拉粉红心钻石。

翌月初,洛兰施瓦茨寻得这款钻石。刘特佐先是要求派人在纽约领取,但后来则约洛兰施瓦茨在摩洛哥相会,向他与「一號官员」妻子展示钻石。「在这时,洛兰施瓦茨尚未知「客户」(「一號官员」妻子)的身份。」

一阵电邮来往后,洛兰施瓦茨在同年9月28日,再会见刘特佐与「一號官员」妻子,向他们展示钻石的设计,地点是纽约文华东方酒店。

美国司法部的文件指出:「成品的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包括22克拉粉红钻石垂饰,在2014年3月7日左右,送到香港给(「一號官员」妻子)的马国朋友,以让她移交给身在吉隆坡的『一號官员』妻子。」

该文件並未说明,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最终是否由「一號官员」妻子自己穿戴,或是转送他人。

文件写道,支付22克拉粉红钻石项链的资金,来自1MDB在2013年发佈的30亿美元(127亿令吉)债券,更准確说法是源自以投资SRC国际公司为幌子,从Tanore金融机构发给一號官的资金。

文件写道,这一资金正是所谓的「26亿献金」的部分金额。

大马总检察长阿班迪在去年1月召开记者会时宣称,他確认「一號官员」个人户口的6亿8100万美元(2015年匯率约值26亿令吉),乃源自沙地王室的私人捐款,而「一號官员」只用了一小部分献金,即退还余下6亿2000万美元。

不过,文件却指出,6亿8100万美元是源自Tanore金融机构的新加坡户口,献金归还的对象並非「沙地王室」,而是Tanore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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