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5日讯) 8少年夜骑遇车祸案今日过堂,新山交通法庭將于8月至12月间陆续传召39名证人上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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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沈可婷(22岁)今日上午在代表律师法依扎陪同下,抵达新山交通法庭。
由于部分证人是学生,法庭安排在11月至12月学校假期期间传召上述证人上庭作证。
安排证人出庭供证的日期如下:8月28日、29日与30日;9月4日、5日、6日与7日;11月28日、29日与30日;以及12月4日、5日、 6日与7日。
据瞭解,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女司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或最高10年,或罚款最低5000令吉,或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这起车祸是今年2月18日,凌晨约3时30分,在新山內环公路靠近马莫尼亚穆斯林坟场处发生。华裔女司机沈可婷从新山彩虹花园朋友家回返位于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处途中,撞向一群夜骑的脚车骑士,其中6人当场丧命,2人送院途中不治,另2人重伤,6人身上多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