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3日讯)被告林咸慈自辩时强调,她和张晋源(潜逃中的被告)仅是工作上来往的朋友,两人不曾独处过。
林咸慈指,本身是在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而张晋源在该银行有汽车贷款,且他也从事二手车买卖,所以张氏常向她帮忙检查户口状态和二手车相关资料。另外,因为张氏有协助他人缴付交通局的罚单,所以若有朋友或同事需要缴付罚单时,她(被告)就会介绍给张氏。
被告说,张晋源是其银行的客户,如果他车期过期未交付,就会负责打电话提醒之,并强调两人之间仅有工作上来往的朋友,没有发生任何关系,也不曾和张晋源独处过。
林庆初律师也向被告提及控方第16证人余恭荣(译音)供证时曾指,看到她和张晋源之间的互动亲密就像情侣一样,甚至还撞见两人在客厅亲吻。
林咸慈表示,当天她、张晋源、及另外两名友人Annie Wong及余恭荣,四个人在她家,为即将要去澳洲工作的Annie Wong 办了一个小惜别会,四人一起在客厅聊天。
交头接耳被误为亲吻
被告进一步说,她不懂为何第16证人余恭荣会看到她与张氏亲吻,并相信是两人在交头接耳讲话时的角度关系,而导致证人误以为二人在亲吻。
被告强调,她与张晋源没有接吻,两人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大家对彼此都没有感觉。
她说,当天小惜别会是在2012年4至5月期间的某一天晚上7时开始,儿子刚开始也和他们一起在客厅。一直到晚上9时许,被告就先带儿子上楼睡觉。半个小时后,被告再次下楼陪伴3人聊天。一直到晚上10时30分至11时,因为有人要睡觉,所以被告就带了其中1人上楼睡觉,另外2人则睡在客厅。
被告也说,隔天早上约6时起身下楼时,看到第16证证人准备好大伙的早餐。大家吃过早餐后,第16证人也先离开去上班。另2人因为上班时间较晚,因此她与其他二人在客厅聊天,大约7时30分就离开了。
被告借5000缴屋贷车贷
律师向被告提及,第16证人余恭荣供证时曾指,被告向他借了5000令吉。被告也表示确有此事,钱是用来缴付屋期及车期。
针对丈夫过世后有得到什么好处?被告表示没,因为新屋子原本就是在她自己的名下,屋期从开始都是由她负责。但遭警方逮捕后,因为她监狱里,没有能力还屋期,所以只好将房子卖掉。
她说,汽车虽然是丈夫名下,但后来丈夫表示因为被告也有份使用该汽车,所以被告也需要分担该车期,因此她也需要帮忙缴付车期。案发后,也因为没有能力缴付汽车贷款,所以该车子较后也卖掉了。
另外,关于死者生前购买的保单,被告表示,她只知道其中一份保单受益人是其家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