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十三日讯)一名菲籍少女被查获卖淫而被捕,今控上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入狱十个月,泪崩犯人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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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廿五岁,被控于本月六日晚上七时半在亚庇市一间四楼单位内,进行卖淫而触犯刑事法典372B条文。
根据案情,警方乃根据情报,派员到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在被告所租赁房间发现一名嫖客,他承认以三百令吉与被告完成性交易。
然后,警方搜查后,起获三百令吉「服务费」,一个未使用以及一个已使用过的安全套。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示警诫,他说被告日前在非法入境罪名下被判监四个月。
推事洁西卡宣判被告此罪入狱十个月,刑期分开执行,被告闻判后,流下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