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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庇九日讯)一名宗教学校书记被控猥亵两名小学男生案,审讯中途被告改口认罪,被判入狱廿年及鞭笞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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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丹尼赵迪,廿四岁,面对两控状指他分别于去年五月某日及八月六日在孟加达一间宗教学校书记办事处,分别对一名十一岁及一名十二岁男生进行猥亵而触犯刑事法典377E条文。

被告曾于去年八月十八日被控而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惟未能履行保释条件下遭延扣,然后不久前开审。

副检察司哈菲莎传召有关受害人的家长及校方共四人供证,剩下四个证人受传召之前,被告今天续审改口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乃趁受害男童分别到他的办公室缴交学费时,搂抱他们,用嘴吻他们的嘴唇,同时也不止一次趁机扯脱他们的裤子狎玩下体。

两名受害人均觉得难堪,终向母亲禀报后报警将被告逮捕。

哈菲莎表示,被告的行为非常猥琐,令男童难堪,身心受创伤,留下阴影。

律师狄莫迪代被告求情,被告是初犯,改口认罪节省大家的时间,受害人虽受猥亵,但没受侵犯,也没对他们使用暴力,希望让被告有改过自新机会。

法官艾奴莎玲宣判被告两罪各入狱十年及鞭笞二下,刑期分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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