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北砂精选 陈长锋:7天期限已过 “先报警,下周起诉黄顺舸” 2017年6月3日 陈长锋(左2)连同林思健(右2)等人,在警局外展示报案书。 (本报美里3日讯)埔奕区前州议员陈长锋给予砂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的7天期限已过。Advertisement 基于对方迄今仍未撤回被指具诽谤性的“破产论”及公开道歉,当事人今早在砂行动党秘书林思健陪 同下,前往美里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援引刑法第499及500条文,对黄顺舸的言论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陈长锋的代表律师也将于下周二或周三入禀法庭,正式起诉黄顺舸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