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美里15日讯)陈长锋不是大马专才回流计划下受邀返国服务者,亦非该项大马人才回流计划的受惠者。尽管他曾在2014年5月以有效大马护照向大马“人才总部”(Talent Corp)提出返国服务申请,在同年9月当局以有条件接受申请。
不过,他之后没有在有效期限内提呈“声明文件”(Surat Akuan Tarikh Kembali (SATK),证明他返国后已就业。因此,陈长锋无法享有大马专才回流计划提供的各种优惠。
为配合马来西亚“经济转型计划”(Economic Transformation Programme, ETP)启动的“专才回流计划”,并于2011年成立“人才总部”官方网站今日针对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医生日前声称,他是在大马专才回流计划下回国,并放弃澳洲公民权言论,今日发表文告作出回应。
未递“声明文件”
文告指出,“人才总部”是招揽在外国就业的大马专才返国服务的国家机构。当局与公共和私人领域合作,推出一系列优惠条件吸引外流的大马专业人才,回国加入马来西亚的科技领域的高阶专业人才行列。
文告说,针对陈长锋医生案例,该“人才总部”记录显示,他不是该项人才回流计划受惠者。他不符合资格获得当局提供的各项优惠。他除了无法在有效期限内提呈“声明文件”外,所有回流医疗专才的提出申请,首先必须列入“保健专才”(JWC-HT)行列。这些理事会成员涵盖了大马卫生部、大马医药公会、国家专科注册(NSR)等多个附属会员。该保健专才行列,旨在为鉴定回流医药人员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后,必须经理事会推荐才符合回流大马专才的资格。
关于陈长锋医生的有条件批准案例,是要他出示一封受雇为乡区医务人员的聘用书,并向美里市政局登记。
申请条件严格
所有大马专才回流申请者都必须在未来两年返国和在国内就业,并提呈声明文件给“人才总部”,之后才能获得当局在所述专才回流计划所提供的各种优惠和奖掖。
文告也指出,根据陈长锋医生指他是以有效大马护照向“人才总部”提出申请。在此项大马专才回流计划下,持有他国永久居民可以提出申请,只要申请者仍然是大马公民。再者,申请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包括持有的学术资格、工作经验、收入水平和受雇任期。他们必须持有高技水平的专业人士。
为了确保这些回流人才回国加入马来西亚的经济建设行列,当局与大马移民局保持密切联系,谨慎审核所有申请。申请者必须符合严苛条件外,非大马公民是不能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