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9日讯)为解决州内各县公署在处理领养孩童程序上,所面对的矛盾及不统一问题,砂福利、幸福社区、妇女、家庭与儿童发展部长拿督法蒂玛陈赛明今日宣布,政府将拟定一个标准作业程序(SOP),以统一本州领养小孩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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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鉴于目前州内各县公署在领养孩童程序上未有统一注册程序,造成许多不必要的困扰及麻烦,因此,在公众的要求下,当局今日特地针对此事进行简报会,从而拟定一个全面及完整的标准作业程序。
她希望通过此次简报会,能拟定出有效处的标准作业程序,让州内各个地区的官员今后都能依照相关程序处理州内领养孩童事宜。
她强调,个人证件对小孩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乎到小孩的将来,避免当事人无法获得教育机会、医药福利以及其他相关援助,特别是当有关孩子是来自贫穷家庭的话,他将无法享有应有的福利及优惠。
21岁以下者可获公民权
她指出,当局也探讨涉及法律程序的领养课题,包括该如何通过正确的程序,领养本地少女或非大马公民未婚怀孕所生下的孩童。
她进一步表示,联邦宪法15A条文赋予联邦政府权力,可在特别情况下,让21岁以下的任何人成为大马公民,因此,这开启了“一道门”让非公民孩童或公民权尚有待确定的孩童们,拥有申请成为大马公民的机会。
她补充,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也已在去年9月同意砂拉越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期限至2018年9月,以协助州内符合资格者在联邦宪法15A条文下,申请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