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日讯)刚刑满出狱又涉嫌性侵幼童,六旬老翁今午乖乖俯首认罪,结果被判1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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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廖姓被告,被指分别在今年4月8及12日下午5时20分及2时50分,在甘榜三马连峇度的住家内,以手指性侵了案发时年仅9岁又7个月大的受害者,因抵触刑事法典377CA条文遭到提控。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少过5年,但不超过30年的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被告在两项提控下皆认罪,个别被判以7年监禁以及8年监禁。
据检察司在庭内提呈被告的犯罪纪录时表示,被告在2001年也曾经因性侵罪名被判入狱20年,刚刚释放后又再次性侵幼童,检方因此要求法庭向被告施予严厉的惩罚,毕竟被告滥用了受害者以及其家人的信任。
检方进一步补充,被告还是受害者父亲的朋友,但却趁友人不在的时候对其幼女二度下手。有鉴于此,法庭在基于社会大众的利益和被告提早认罪以及事件的严重性,因而给予共15年的监禁刑罚。同时,鉴于被告已超过50岁,因此将逃过鞭笞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