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1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牙科医生因为年度行医证已经失效,但却还在为公众人士提供牙齿保健的服务,罪名成立,结果被斯巿推事庭判处罚款汶币8千元,或者坐牢8个月,以示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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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6岁的华籍,他在斯巿推事庭上承认在2016年1月、4月、6月及9月,在位于斯巿苏丹后路的一家牙科诊所为公众人士提供牙齿保健的服务。
斯巿推事庭被告知,虽然被告是向汶莱医药局登记的合格牙科医生,不过被告所持有的年度行医证已经在2015年12月31日失效,被告是因为年龄的关系而不获更新年度行医证。
根据汶莱医药局的规定,外籍牙医在汶莱行医的其中一条规定事项那便是年龄不得超过65岁。
斯巿推事庭也被告知,被告在上述的日期为4名牙科病患提供准备假牙、补牙、拍摄牙齿照片及拔牙服务。
汶莱医药局在2016年10月间得到了有关被告为公众人士提供牙科服务的讯息,而后采取了有关行动。在确认了被告的犯法行为之后,将被告提控于斯巿推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