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2日讯)行动党将于来临召开的州议会上,提呈“议会改革”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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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柏拉旺州议员黄培根于今早新闻发布会上说,在野党提呈的动议,无论是利民或关系其他的,常常是石沉大海。

他希望见到砂州州议会,在维护民主理念的三权分立制度,实现官员向部门负责,部门向州议会负责,州立法议会议员向选民负责。

“立法议会失去的自主权包括议员拨款,在目前情况下,只有国阵议员获拨款资源,而在野党议员则分文未得。”

他指出,在民主议会原则下,拨款理应是通过立法议会公平分配予在朝、在野议员。

“于1996年开始,行动党在州议会里面对议会不民主。因此,我们要动议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承担起议会改革任务,俾使选民的诉求可以真正呈入州议会殿堂里,并实际获辩论寻求通过,以造福人民。”

站在恢复州议会是君主立宪下的首要立法机关,以及重新赋予州议会权力和尊严的大前提,黄培根寻求在朝、在野州议员支持此项动议。

“我们认为作为施政态度开明的领袖,首席部长阿邦佐应该呼吁国阵议员支持行动党提出的议会改革动议。”

据悉,州议会将于今年5月11日至22日召开。

以下为砂行动党提呈议会改革动议的原由:
(一)议长选择性利用议会常规,限制在野党的发言时间和言论。
(二)行动党提问的问题没有得到部长针对问题做出回答,而议长疑有护短,在州议会殿堂里下令部长无需要回答在野党的某些提问
(三)在野党提呈的动议,无一个被议长允许在州议会殿堂里辩论,更不必说通过。议长用议会常规,绑着行动党或在野党提呈的动议。
(四)议长把控殿堂内的麦克风开启与关闭,常常于在野党议员起身要发言时封麦
(五)立法议会殿堂里无给予每个议员足够时间,允许他们代表选民进行辩论,无论辩论的法案或动议是关系与法令通过、政策实施的。
(六)在野党常常在殿堂内截道(打叉)发言时,受议长用议会常规禁足在野党议员入席参与会议,而且禁足令常常是长达一个议会召开期。
(七)砂州宪法里,没有反对党领袖的职位。在民主议会里,应该设立反对党领袖职位,并赋予他(反对党州议会领袖)更多的发言机会和时间。
(八)立法议会失去了独立性,支配了立法议会,使民主社会失去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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