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17日讯)因检方不满涉嫌运送3.6公斤冰毒的泰国妇女得以在不需要出庭抗辩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今日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并获得批准,有关泰国妇女必须再次上高庭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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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57岁的答辩人娜巴邦于去年12月29日,基于控方的证据不足,在不需要出庭抗辩的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而引起检方不满,同时也援引1967年司法权法令第56A条文,要求上诉庭三司批准将她扣押在中央监狱以便等候上诉。
今日答辩人的辩护律师山卡兰针对行李箱有2个重量,登机记录显示16公斤,而手写的行程记录则显示20公斤。因此,怀疑她的行李箱做了手脚以及手机通话记录在高庭展开审讯时仍在分析阶段以及答辩人的行李箱并没有安全封条,作为上诉理由。
行李箱属于嫌犯
但,检方则以行李箱是属于答辩人的,并由她安排托运,因此,要求上诉庭批准其上诉。
据了解,答辩人是在1名黑人为她买机票,她便提拎着受托的袋子,从香港飞来古晋,在转机时被搜获相关冰毒,而成了毒驴。
她也被指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条文,在此项条文下,唯一惩罚是绞刑,而此案是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晚上9时,地点是在古晋国际机场。
她是从香港飞来古晋,准备转机前往槟城时遭海关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