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巿14日讯)一名已经被驱逐出境的马来西亚籍妇女,又偷偷潜入汶莱后被捕,罪名成立,被斯巿推事庭判处坐牢一年及罚款汶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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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巿推事庭推事苏菲特莉亚纳提醒被告,如果无法支付800元的罚款,则必须以坐牢一个月取代,两者分开执行,亦即坐牢共一年又一个月。

被告是30岁的诺拉兹安,她向推事表示无法支付罚款,结果多坐牢一个月。

被告是在2015年6月24日被汶莱政府驱逐出境,汶莱移民暨国民登记局在接获民众的讯息之后,一组执法人员在本月8日在斯巿甘榜苏艾兰拜的停车场逮捕被告。

在调查中,被告并没有得到汶莱移民暨国民登记局之批准入境文件,亦即被告是非法入境。被告表示,她是在今年2月期间从砂拉越的老越,利用快艇非法入境。她从入境日起至被逮捕为止,居住在汶莱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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