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6日讯)砂拉越大厦和三洋大厦枪击案今日过堂,其中一名转为控方证人的李文宾(音译)二度缺庭,被法庭发出逮捕令。

Advertisement

法庭也将此案定于3月9日上午9时再过堂。

在此案遭提控的两名男子为江某和吴某,他们被指控于今年1月30日至2月3日,下午4时45分,在英加拉路一间屋子内,拥有一把土制猎枪,此举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被判罪名成立,被告须面对囚期不超过14年,及鞭笞最少6下。

昨日,两名被告各别获得地庭法官批准以1万令吉担保金、1名担保人及2千令吉抵押金担保外出候审,且每个月需前往警局报到一次。

砂拉越大厦和三洋大厦于今年1月30日先后被枪击,两栋大厦的窗和墙留下不少弹孔。初步研判,枪手持猎枪开枪,动机不明。

在这宗案件中,警方逮捕8名男子协助调查,其中两人,即本案两名被告正式被控拥有军火之罪名,但不认罪;两人则获得无条件释放;另4人获得签保外出,转为控方证人,但其中一人因两次缺庭,所以法庭今日发出逮捕令。

前一篇新闻3比0横扫伊拉克 狮城战将闯次轮
下一篇新闻入屋偷窃被撞见 3惯犯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