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行贿并认罪的被告由执法官员带回反贪会。

(本报古晋13日讯)涉嫌贿赂移民局官员,两名面控的被告中,一人今日提早认罪,被判监禁9天,罚款1万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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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52岁被告阿都纳沙阿都卡辛,被指和另一名不认罪的印度籍被告巴拉吉拉玛参得兰,于2015年11月12日大约中午12时15分,在中环车站附近的商店停车场处,以500令吉行贿,让这名移民局的官员不针对其利用观光证工作的员工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他们行贿的举动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b)条文,并在同一条文下24条文或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或所贿赂之款项5倍罚款,又或最少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其中阿都纳沙阿都卡辛今日提早认罪,被判监禁9天,罚款1万令吉或2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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