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1日讯)随着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在本州执行后,本州警察总监确实收到了十分多执照申请文件,但由于所需的文件不足,目前只有数家二手买卖商获得批准。
Advertisement
砂副州警察总监蔡庆忠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如是表示。
他说,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自从在全砂执行,警方积极取缔违法涉嫌收购和贩卖贼赃物品的二手买卖商后,已逐步垄断贼徒偷窃的市场,而促使电缆和铁的盗窃案相比之前,已经逐渐减少。
据悉,1946年二手经销商法令正式在砂州实施后,3大领域都必须向警方申请注册,即二手回收商(俗称收废铁商)、二手车商及二手汽车零件商。而在二手经销商法令下,所有收购的二手物品必须是“干净”和来历证明,否则它们将被对付及移送法办,甚至被吊销执照。
二手经销商执照申请难
他说,“申请二手经销商执照的程序繁多,包括必须获得各方面如砂拉越电力公司、卫生局和土地局等等的批文。”
他举例指出,例如土地局在视察申请执照的地点是住家或者位于住宅区而不支持时,警方将不会批准该申请。
他指出,如果发现文件不足,警方必须回信给警区主任,而警区主任将会通知申请者,再由申请者再次补上足足的资料或文件。
“如此一来一往,花费的时间十分多。所以截至目前为止,获批准的二手买卖商执照不多。”
他补充,加上警方经常检查铁厂的货物来源,一旦发现商家收购贼赃其执照申请则无法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