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性别平权大进步!台卫福部拟将「性倾向扭转(回转)治疗」列入不得执行之医疗行为,若未来有医师违规,可依照《医师法》最高处50万新台币(约70万令吉)罚锾,得并处停业或废执业执照,假如执行者非医师,则可依密医罪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50万新台币(约2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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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已于2016年底预告,最快2017年3月公告上路。

台中市政府性平委员会去年函文卫福部,表明接获民众陈情,坊间有医护人员将同性恋或多元性倾向视为疾病,并替进行扭转性倾向的治疗,期间造成同志身心受创。

因此,包含精神医学会及人权组织在内的团体,都建议扭转治疗应列为不得执行之医疗行为,以尊重多元性别,避免戕害人权。

性倾向扭转治疗并非正统治疗方式,但坊间却有人宣称,可利用扭转治疗,让同性恋矫正为异性恋。

然而,国际上并无性倾向扭转治疗的科学证据,性别认同无任何治疗方式。该部目前尚未掌握有哪些医疗院所对同志执行这项非正规的治疗方法,但执行者有极大可能是密医。

至于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上有认同障碍的民众,仍能寻求正规的精神科鉴定,有需要者再由医师转介进行变性手术。

对此,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长赖德仁也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及世界精神医学会皆曾强调,同性倾向与伴侣关系非精神疾病,也非人格发展缺陷,人不会因为同性倾向造成心理功能障碍。扭转治疗只会给同性恋及家属带来痛苦,医师应予心理支持,而非「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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