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达集团出产的POLYTRAP油脂分隔器没有侵权。左起为威达集团(制造与市场部)技术总监宋勤、巴达旺市议会市议员叶耀星、砂拉越农业销售局法查、威达集团主席拿督李春进、威达集团(制造与市场部)首席执行员陈益群以及财务总监黄伟才。

(本报古晋30日讯)由威达集团(Weida Group)出产的油脂分隔器产品POLYTRAP无侵权之举,由原告 Md Nayan bin Salleh 和其于古晋的代理商 Pujatasara 有限公司向该公司所提出的4亿令吉专利侵权诉讼案﹐获古晋高等法庭作出最终判决为维达集团成功胜诉。

Advertisement

威达集团主席拿督李春进于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集团成功从原告Md Nayan bin Salleh所提出索赔高达4亿令吉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中获得胜诉,捍卫其POLYTRAP产品油脂分隔器产品无侵权之举。

他说,有关案件于昨日由古晋高等法庭法官作出最终判决,原告对威达集团所提出的控诉将全数撤销,并需支付堂费。

原告控诉全数撤销

他称,基于有关案件牵涉到公众的利益,作为上市公司的威达集团必须对外澄清。

他指出,2014年年底,原告莫哈末纳央和其他于古晋的代理商PUJATASARA 有限公司向威达集团与旗下公司提出诉讼,指控威达集团侵犯其产品专利SIMPAK 食物残渣余油脂分隔系统。

他续说,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指POLYTRAP产品与SIMPAK完全相同,并在未经原告同意下,进行销售和安装。因此,原告亦曾寻求法庭禁令,约束威达集团向外销售该产品,但是该申请当时被法庭推翻。

POLYTRAP早在1998面世

他重申,该集团立场一致,肯定其产品从来无任何侵权之举,主要因为POLYTRAP产品构造操作模式与原告指的专利产品大有差异。其实POLYTRAP产品早在1998年面世,而原告的产品却在10年后,才获得专利注册,于过后推出市场。因此,所谓的POLYTRAP牵涉抄袭原告的专利产品视为无稽之谈。

他特此重申,该集团尊重产权,并向工商业界与公众保证,生产的产品坚持原创和高质量,客户们可放心使用该集团的产品,无需为产品原创性或任何商业流言与蓄意破坏而感到担忧。

前一篇新闻雨天衣服晒不干 自动洗衣店生意旺
下一篇新闻张健仁:勿吹嘘功劳 地方发展人民功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