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一名38岁的父亲,因强姦未成年女儿,而被判坐牢80年及鞭笞110下。

Advertisement

被告面对11项强姦控状,以及强迫女儿为他口咬的控状。

被告是被控在吉隆坡哈芝泰益一巷所租的房间內,重复强姦其未成年的女儿。

地庭法官拿汀M.古娜桑德丽在下判时,形容被告的行为是可恶噁心的。

法庭也諭令,被告的刑期是从他今年9月19日被捕日开始算起。

前一篇新闻印尼松巴瓦岛6.2地震  未发海啸警报
下一篇新闻印妇人被蛇咬死水葬 40年后「死而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