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廿三日讯)一名中年男子破门行窃杂货店两千多元货品,正式被控,认罪不讳,被判入狱十二个月兼罚款一千五百令吉,或以另三个月监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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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沙哈利,卅八岁,被控于本月十一日傍晚六时四十分在必打丹一间杂货店破门而入,偷取值两千多令吉的货品,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主控官纳丹警长陈述案情指出,店主当天人在古达,一名邻居致电告诉他,其店大门打开,有人进内搬货,并已抄下该人的车牌号码。

店主当时即刻赶回来,发现店门锁头已不翼而飞,点算之下失窃两千多令吉货品而正式报案。

警方根据店主提供的车牌号码,成功将被告逮捕归案。

推事洁西卡聆讯,宣判如上述。

另一被告沙赞南滨,卅六岁,被控于八月十日晚上八时卅分在古打毛律达迈查迪一屋内恐吓欲致伤妻子而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

被告前此否认有罪而获准保释候审,唯于上一堂审讯日无故缺庭,而面对法庭发出逮捕令对付,于日前重新被捕。

被告对控状保持不认罪立场,不过由于曾有弃保潜逃记录,其申请保释被驳回,须受延扣候审,至一月廿三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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