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16日讯)银行经理黄政贵命案,第二被告林咸慈因为被控唆使他人谋杀之控状,在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须被扣留在牢房,无法和家人团聚过年。

Advertisement

现年34岁的林咸慈,也是此案死者黄政贵的遗孀。于今年2月10日上诉庭推翻诗巫高等法庭司法审核的结果后,被控回最初的控状。林氏当天也在古晋上诉庭当场被扣留。

高级律政司莫哈末伊斯甘丹亚末今日也呈上控方第二此修改的控状,即指被告林氏与另名还为逮捕的男子张晋源,于2012年6月14日凌晨1时30分,在乌鲁顺溪美拉第33A巷,达成共识,唆使一名男子林和银(27岁)谋杀黄政贵。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109条文(唆使),与302条文(谋杀)同读,同时也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罪名成立将判死刑

基于她被控的控状,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法就是死刑,所以在案件审理期间,她也不能被保释外出。

此宗命案于2012年6月14日发生之后,她与另名还未被逮捕的张晋源分别于2012年8月9日和2012年8月11日,前后被警方扣查。较后也因为两人所面对的控状严重,一直扣押在牢房,达1年又6个月。

直到2014年2月26日,司法专员阿查哈利裁决,2名被告的共谋唆使他人谋杀的控状不能成立,两人获得假释后,但在地方法庭重新面对新的控状。两人当时在地方法庭给予的条件下,获得保外候审,也可以返家和家人团聚。

事隔将近一年后,却因为上诉庭的结果,林氏被控回最初的控状,因为所面对的控状是死刑的控状,所以不可被保释,今年无法和家人一起庆农历新年。

前一篇新闻法庭续发逮捕令 首被告张晋源未现身
下一篇新闻求助食客载去警局 印佣跳车跌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