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古晋23日讯)砂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郑爱鸰今午继承先夫遗志﹐重新在砂拉越立法议会中提出修改砂拉越领养法令的诉求﹐以期相关法令能够与西马地区同步﹐并且能够确保被领养儿童的出生证明不会透露他们是被领养儿童的讯息。
砂武吉阿瑟区州议员郑爱鸰是在今午于砂拉越立法议会大厦参与2017年砂财政预算案之辩论环节时﹐如是说明。
先夫黄和联曾提出
她说﹐其先夫黄和联前州议员曾经在2012年于砂拉越立法议会中提及领养法案课题﹐但在4年之后﹐砂拉越政府却未考虑做出相关的更改。
因此她认为﹐其有必要再次在砂拉越立法议会中提出相关课题。
她说﹐砂拉越领养法令﹐乃有别于西马地区的相关法令。
她披露﹐按照砂拉越的领养法令﹐被领养儿童的领养证明上将附有他们是“被领养孩子”的字眼。
她表示﹐有关事项﹐其实是忽略了被领养儿童及其养父母的情绪及感受。
她续称﹐在西马地区﹐当局将不会在相关的出生证上附有“领养”的字眼。
“西马当局也将为被领养儿童提供特别的注册服务﹐并且不会让儿童知道他们的真实背景。”
她称﹐在西马地区﹐有关儿童也将以养父母的姓氏命名。
避免儿童遭受歧视
她还透露﹐在报名上学时﹐学生将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而被领养儿童的身份就将因此曝光﹐并可能导致有关儿童为此被投以异样眼神。
“这是因为﹐他们的出生证明上没有写上父母的名字﹐而他们也需要提供被领养的证书。”
她表示﹐类似的养父母及被领养儿童问题﹐是需要被敏感看待的。
她指出﹐许多父母担心养子或养女的情绪因为被领养身份而受到影响﹐而一些被领养子女﹐其实也不希望知道自己是被领养儿童的身份。
为此﹐她呼吁砂拉越政府就领养法令做出修改﹐并确保被领养儿童的出生证明不会透露他们是被领养儿童的讯息。
遗产法令需要修改
与此同时﹐她也在会上说明﹐在砂拉越﹐有关未留遗嘱而死亡案件的遗产法令相关条文﹐其实也是有必要获得修改的。
她说﹐按照现有的相关法令﹐一名男子去世之后﹐其遗孀将只是续成年儿子﹑家翁或叔伯之后﹐能够申请相关行政信件的第4顺位遗产继承人。
她称﹐在40年前众多女性不识字的年代﹐有关规定或许还能够让人理解﹐但在现今时代﹐相关条件已经是不符合时代的发展了。
她表示﹐在砂首长承诺将提高女性地位的前提下﹐她希望有关问题能够获得砂首长的关注。